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徵信新聞

    

  • 失業病漢 153萬卡債免償
    【2009/04 記者陳界良/苗栗報導】

    苗栗縣高姓男子患有乾癬性關節炎,無法工作,每月醫療費1萬8800多元,還要撫養有糖尿病的母親與2個未成年子女,積欠銀行153萬多元卡債,無力償還,法院清算後裁定免責,成為苗栗縣第一宗免責案例。

    母病妻失業 子女未成年

    46歲高姓男子患有乾癬與乾癬性關節炎,併多處關節破壞,無法從事勞動工作而失業,每月須施打健保未給付的注射劑,醫療費高達1萬8800元,他的中國籍配偶也因原本打工的餐廳休業而失業。高男家裡還有患糖尿病的母親、2個未成年的子女要撫養,但每月只有殘障與低收入補助共1萬600元,無力負擔長期累積的153萬6290元卡債,去年向苗栗地院聲請清算程序後,地院審酌高男的經濟狀況,日前裁定免責。

    法院判免責 苗縣首宗

    裁定書指出,高男獲得的政府補助加上妻子的收入,最多2萬8600元,但包括自己的醫療費1萬8800元、房租5000元、母親醫療費2000元與親屬撫養費等,每月必要支出達3萬5810元,收入已不足支付自己與家人的必要生活所需。

    消費皆所需 不算浪費

    3家債權銀行向法院具狀指稱,高男奢侈浪費,曾於銀樓、電視購物頻繁消費。但法院審酌內容,刷卡消費大都用於加油;3次在銀樓消費,金額從2150元到6800元;電視購物為買鞋子與保險等,都是工作與撫養親屬所需,並無浪費,仍裁定免責。